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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平县城区防洪工程项目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任务
  1.1建设依据
    1.1.1社会综合情况
    黄平县城位于贵州省东部,距贵阳20OKm,距凯里市77km,隶属黔东南州。县城公路与邻县连接,四通八达,交通十分便利。黄平县总面积1669Km2,共辖14个乡(镇),1997年全县总人口31.85万人,工农业总产值33510万元。
    黄平县城有烤烟、矿产品加工、电力、建材等企业,镇内集中了全县大部份文化、体育、卫生、科研等机构,城镇基础设施相对比其他乡镇较为完善,集市贸易繁荣,是全县物资集散地。
    黄平县城地处贵州高原东部。座落在舞阳河一级支流苗里河畔中上游段,大部份地方属河谷一级阶地,与河面高差2~lOm。流域属中亚热带温和湿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4.7℃,多年平均降雨量1233.2mm。总的气候特点是气候温和、雨量丰沛、四季分明。
    新州镇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社会经济正在加速发展,城镇建设得到很大改善,根据黄平县城总体规划(1998~2010年):新州镇是以发展现代农业为基础,以农副产品加工,矿产品加工为依托,积极发展二、三产业的新型小城市,随着社会经济日益发展,城市规划拟向现城镇苗里河段的上、下游发展,规划预计2010年非农业人口近6.3万人。
    1.1.2治理河流概况
    县城(新州镇)位于黄平县中部,舞阳河的支流苗里河中上游,是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交通枢纽,具有几十年的建城历史,为一较新城市。县城河段长约6km(含支流——半河),河道比降较大,河流蛇形弯曲,行洪能力小。原有防洪堤的防冲护岸工程长2.OKm,县城区还具有部分堤防和保坎,但因无防洪规划,河堤不规则、不规范、质量差,与国家防洪标准相差较远,平均2~4年就发生洪水一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每年洪灾损失将越来越大。
    黄平县城因洪灾发生的损失巨大,严重威胁着黄平县城的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的生活、生产及社会的安定;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量级相同或相近的洪水造成的灾害损失将越来越大,不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更多的是难以用货币估算的非经济损失,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的良性发展。
     1.1.3防洪规划概况
    黄平县城防洪规划的规划依据为《黄平县城防洪规划报告》,《黄平县总体规划》(1998~2010年),《城市防洪规划编制大纲》。对各种方案进行比较,苗里河干流无具有调峰作用的水库,仅一些小型的引水水利工程,对防洪作用效果并不显著,故本次防洪设计中不考虑对其进行整治。本次方案决定按20年一遇(P=5%)设计洪水,对现城区及规划城区河道行洪能力不满足设计标准进行治理。
  1.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2.1洪涝概况
    黄平县城新州镇的历史性洪灾始终威胁着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约县城经济发展。由于县城位于苗里河两岸,流域面呈扇形,地貌为中低山峡谷地形,两岸山高坡陡,坡面汇流时间短,加之降雨年限变化,年内分配不均,每遇暴雨就产生峰高、量相对较小的洪水汇流,导致洪灾。特别是县城地处苗里河畔,河道弯曲狭窄,河道宣泄能力低,洪水宣泄不畅,而黄平县城大部分建筑物修建在高程733.5~74Om,由砂卵石、砾石采冲积物构成的冲积层上,每到洪水季节山洪暴发,洪水暴涨,水流漫滩,常造成县城和沿岸农田、村寨发生洪涝灾害。
    据黄平县志记载和历史洪水调查了解,嘉靖十三年至今(公元1534-1999年),共发生洪水灾害约22次,建国前10次,平均约40年一次,建国后12次,平均4.2年一次,从统计趋势看,建国后水灾多于建国前,主要原因是生态环境遭受破坏,造成水土流失,汇流时间短。以上洪水较大或特大洪水有1534、1788、1930、1944、1987、1995、1996、1999等年份洪水。1996年洪水为建国后最大洪水,重现期约60~70年,洪峰流量310m3/s,城区淹没水深达2m以上,据有关部门统计全镇此次洪灾损失达2.7亿元人民币。
    作为黄平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县城目前城区河道行洪能力低,历来洪涝灾害频繁,严重制约着城区社会经济发展,也给城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因此,黄平县人民迫切希望防洪工程早日动工兴建,以保证城区人民安居乐业,保证城镇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
     1.2.2社会发展对防洪要求
    苗里河流域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加,加上环境意识淡漠,流域植被一般并逐步被破坏,毁林开荒现象较为严重,加上山坡坡度大,造成水土流失,河床淤积抬高,暴雨洪水汇流时间缩短,降低了森林植被对暴雨洪水的调蓄作用,每遇暴雨就会产生洪水,给黄平县城造成了极大的洪水威胁。
    为保护县城机关、厂矿、商店、学校、公路及沿岸农田,村寨等,黄平县历届党委政府都是比较重视县城的防洪问题,从1958年至今,先后修建了防洪堤的防冲护岸工程共长约2.Okm,其中较好的堤段有半河汇入口至冲头拦河坝段,县城区部分河段两岸的堤防和保坎,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沿岸农田及城区房屋。但是原有河堤,是在无防洪规划,因而河堤不规则、不规范、质量差。河床不稳定河床泥沙淤积较厚,河床窄浅,河道曲折,对行洪不利。房屋挤占河道严重,且垃圾基本上是倾倒于河床中,缩小了河道行洪断面,致使洪水宣泄不畅,造成洪灾威胁。因此兴建县城防洪工程,实现对城区的保护,已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1.3建设任务
    黄平县城防洪工程建设任务是根据国家标准,水利行业标准及结合黄平县城城市的实际情况,黄平县城防洪工程为四等[小(l)型],按2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沿河两岸设置堤防及河道清淤、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实际修建堤防总长度11.2km。工程建设完成后,承担黄平县城的防洪任务,减少洪灾损失,确保黄平县城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工农业生产的安全,保障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并兼有美化城市环境和为黄平县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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