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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在“西部开发交通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五项优惠政策:
一、国家财政债券增加对公路建设的投入比重,发行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基金,适当延长国内政策性和商业性银行专项贷款期限。引导外资投入,优先安排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利用政府优惠贷款。
二、加大实行公路建设特别是农村公路建设“以工代赈”政策力度。有条件的地区实施“以粮代赈”修建公路。
三、西部地区公路建设使用“四荒”土地可免征土地补偿费,占用其它耕地减免补偿费。
四、在符合审定的公路发展规划前提下,简化大中型项目审批程序,把立项、可研、开工报告适当合并进行审批。
五、修订“公路建设项目投资安排标准和管理办法”,中央安排投资公路建设的车辆购置费,加大对西部地区公路建设的支持和倾斜力度,较大幅度地提高中央投资比重,同时继续保持并提高对西部地区扶贫公路建设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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