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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成都“2000·中国西部论坛”举行新闻发布会。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公室副主任王春正,首次披露即将公布实施的国务院关于促进西部大开发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
王春正介绍的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是: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随着中央财力的增加,逐步加大中央对西部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
加大金融信贷支持。银行加大对西部地区基础产业建设的信贷投入,重点支持铁路、主干线公路、电力、石油、天然气等大中型能源项目建设。对投资大、建设期长的基础设施项目,根据项目建设周期和还贷能力,适当延长贷款期限。国家开发银行新增贷款逐年提高用于西部地区的比重。扩大以基础设施项目收费权或收益权为质押发放贷款的范围。
关于改善投资环境的政策,王春正说,大力改善投资的软环境。深化西部地区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搞好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的资产重组。积极引导西部地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凡对外商开放的投资领域,原则上允许国内各种所有制企业进入。
实行税收优惠。对设在西部的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在西部的新办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等企业,企业所得税实行两年免征、3年减半征收。
对在西部地区新办高新技术企业,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后,企业所得税实行两年免征、3年减半征收。 扩大对外对内开放。鼓励外商投资于西部地区的农业、水利、生态、交通、能源、市政、环保、矿产、旅游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资源开发,以及建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扩大西部地区服务贸易领域对外开放,将外商投资于银行、商业零售企业、外贸企业的试点扩大到直辖市、省会和自治区首府城市。允许西部地区外资银行在条件成熟时逐步经营人民币业务,允许外商在西部地区依照有关规定,投资电信、保险、旅游业,兴办中外合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工程设计公司、铁路和公路货运企业、市政公用企业和其他已承诺开放领域的企业。
拓宽利用外资渠道。积极扩大西部地区以BOT方式利用外资的试点,开展以TOT方式利用外资的试点。允许外商投资项目开展包括人民币在内的项目融资。支持西部国家鼓励和允许类产业的企业通过转让经营权、出让股权、兼并重组等方式吸引外商投资。鼓励在华外商合资企业到西部地区再投资,其再投资项目外资比例超过25%的,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对外商投资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和优势产业项目,适当放宽外商投资的股比限制。
积极争取多边、双边赠款优先安排西部地区项目。 大力发展对外经济贸易。进一步扩大西部地区生产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自主权,鼓励发展优势产品出口、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到境外特别是周边国家投资办厂。实行优惠的边境贸易政策,在出口退税、进出口商品经营范围、进出口商品配额、许可证管理、人员往来等方面,适当放宽限制,促进周边区域经济技术合作健康发展。
加大各类科技计划经费向西部地区的倾斜支持力度,逐步提高科技资金用于西部地区的数额。加快重大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步伐。支持军转民技术产业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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