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份,国务院将颁布实施一系列促进西部开发的统一政策。
外经贸部办公厅副主任温再兴表示,目前,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制定有利于促进西部开发的政策措施及其细则。
他说,鼓励外商向中西部地区投资是中国政府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加大鼓励外商向中西部地区投资的力度,进一步促进西部开发,自去年以来,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制定并颁布了《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目录内的项目享受《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项目政策。
2.对设在中西部地区的国家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在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满后的三年内,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外商投资企业到中西部地区再投资项目,凡外资比例超过25%的,均可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相应待遇。
4.国家允许开展试点的开放领域和试点项目,原则上在东中西部地区同时进行。
5.允许沿海地区外商投资企业到中西部地区承包经营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
6.允许中西部各省区市在其省会或首府城市选择一个已建成的开发区申办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批准,已有11个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到目前为止,上述新政策的配套法规、规定已大部分出台,新政策得到较为全面的贯彻实施,并产生积极效应。
目前,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制定有利于促进西部开发的政策措施及其细则,今年10月左右将颁布实施一系列促进西部开发的统一政策。主要内容包括:加大投资力度,主要是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扩大开放,主要是扩大外商投资领域
,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鼓励东部企业到西部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发展科技教育和吸引、培养人才的政策等。
今年1-6月,我国西部地区吸收外资形势较好,实际使用外资有较大幅度增长。前六个月,西部地区新批设立外商投资企业496家,比去年同期增长14.02%;合同外资金额11.26亿美元,同比下降1.14%;实际使用外资金额4.4亿美元,同比增长19.24%,实际使用外资金额所占全国比重同比提高了0.56个百分点。
|